温州市201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国家《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户籍在本市或人事档案挂靠本地人才交流中心且符合相关认定条件的人员(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高级中学、中职教师资格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中职实习指导师资格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可向本市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自2010年开始,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注册(必须先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网报统一时间为2010年4月6日至4月12日,现场确认时间为4月15日至4月17日。具体操作步骤与报名要求请登录温州市教师教育院网站查阅相关通知,网址:WWW.WZPX.CN和“中国教师资格网”。